top of page
Search
AYW Consulting

怎么分配利润,随意分配可不行!最新利润分配合规指南PCG 2021/4 告诉你不可逾矩的规则!

作为个人专业服务从业者(individual professional practitioner - 以下简称IPP) 即提供专业服务的机构,如会计、建筑、工程、金融服务、法律、医疗和管理咨询行业提供服务的公司。由于其通常是由自然人组成的合伙企业,往往会更容易利用不合规的避税手段转移大量的收入,这些纳税人将其从包括其专业服务在内的业务或活动中的收入转移到关联实体,从而显着降低其纳税义务,减少税款。

本篇文章将详细解读到底PCG合规指南对于我们在实际进行利润分配中具体的指导意义。


实践合规指南PCG 2021/4

ATO颁布的PCG 2021/4 在于帮助IPP:

  • 根据风险评估框架确定其利润分配安排的风险水平;

  • 根据此风险评估确定ATO参与程度;

  • 根据此风险评估决定是否联系ATO讨论IPP对安排的自我评估;

  • 如果需要向ATO寻求具有约束力的建议,则支持申请;

⏰ 适用时间:PCG 2021/4 合规指南将从2022年7月1日起生效



使用PCG前的商业活动评估

使用PCG指南之前,所从事的商业活动必须满足:

  • 个人专业服务从业者 (IPP) 为公司的客户提供专业服务或积极参与公司的管理,在任何一种情况下,IPP 和/或关联实体在公司中拥有合法或实益权益;

  • 公司的收入不受个人服务收入(PSI)规则的约束;

  • 公司以合法有效的结构运作,例如合伙、信托和/或公司;

  • 专业服务是直接或间接通过关联实体的股权持有人进行;

  • 该安排是商业驱动的(满足Gateway 1 - commercial rationale)

  • 公司和 IPP 没有表现出任何高风险特征(满足Gateway 2 - high-risk features)

在满足以上前提后,您所从事的商业活动会适用PCG条款并受其保护;


我们来具体解读一下关于商业驱动及高风险特征:


2 Gateway Test

Gateway 1 - commercial rationale 商业活动具有商业驱动

  • 所有相关方的安排都必须有真正的商业理由,反映企业的真实商业需要,一定程度增强、协助或改善企业盈利能力

  • 必须有证据表明该安排已达到规定的业务目的

  • 法律形式和文件必须与专业公司在实践中经营的经济实质相一致

  • IPP与利益相关方之间的利润分配方式,尤其是报酬形式,也必须具有真正的商业基础

Gateway 2 - high-risk features 高风险特征

  • 与非公平交易(Non-arm's length Transaction)有关的融资

  • 利用会计准则和税法之间的差异

  • 合伙人转让与Everett 和Galland 分配准则差异较大的合伙权益

  • 非股权持有人持有多类股份和单位(Units)


风险评估

如何评估商业活动的相关活动安排及利润分配是否处于高风险,ATO提供风险评估框架可具体衡量风险等级:

* 总有效税率 = IPP和IPP的关联实体就专业公司收入缴纳的税款总额 / 公司集体收到的总收入 × 100%


案例解读

这些百分比用于衡量利润分配是否合规,我们通过以下几个案例解读何种比例分配将会被视为高风险。


案例一:利润分配-低风险

案例背景:

李先生作为A合伙企业的管理顾问,从A企业中获得的总收入为 425,000 澳币。李先生将其在A企业中的30%的权益分配给其名下全权信托,该信托的受益人包括李先生本人、其配偶以及一家公司受益人B企业,其股份由李先生和其配偶共同持有。李先生和其配偶还共同拥有一处出租物业,净租金损失为 10,000澳币,他们各自在纳税申报表上申报 5,000澳币的净租金损失。

利润分配:李先生在其纳税申报表中包括 297,500 澳币(A企业收入的70%),受托人将余额 127,500澳币(A企业收入的 30%)分配如下:

50,000澳币 - 其配偶

75,000澳币 - B企业


税率分析(采用2020-21 年税率)

  • 李先生297,500澳元,应缴税为104,542澳币

  • 其配偶分配的50,000 澳币,应缴税为 6,717澳币

  • B公司分配的77,500澳币,应缴税为 20,150澳币

有效税率 = ($104,542 + $6,717 + $20,150) / $425,000 × 100% = 30.92%


风险评估:

  • 李先生在个人纳税申报表中申报了从合伙企业中获得的 70% 的利润,这使他在第一个风险评估因素中评分为3;

  • 李先生和相关实体(配偶和B企业)对从合伙企业获得的收入缴纳 30.92% 的有效税,这使他在第二个风险评估因素中得分为3;

  • 李先生发现,在这种情况下,准确确定合适的商业报酬作为基准是不切实际的,因此仅根据前2个风险评估因素进行自我评估;

结论:基于前两项风险因素评估总分为6,属于低风险,因此该利润分配被认为是低风险。



案例二:利润分配-高风险

案例背景:

A、B和 C作为3个全权委托信托的平等合伙经营会计业务,A,B和C各自作为各自全权委托信托的受托人。在2021财年,共计2,100,000 澳币的利润。该合作伙伴关系将 A的 700,000 澳币利润分成分配给 A Trust。

A以受托人的身份将700,000澳币利润分配如下

A获得利润的 21%,即147,000 澳币

A的配偶获得 130,000澳币;税费为 33,167澳币

A Pty Ltd(其中 A 和其配偶是平等股东)获得 423,000澳币;税金为 109,980澳币


税率分析(采用2020-21 年税率)

  • A所分配的147,000澳元,应缴税39,457为澳币

  • A的配偶分配的130,000 澳币,应缴税为 33,167澳币

  • A Pty Ltd公司分配的423,000澳币,应缴税为109,980澳币

有效税率 = ($39,457+ $33,167 + $109,980) / $700,000 × 100% = 26.09%


风险评估:

  • A在个人纳税申报表中申报了从合伙企业中获得的 21% 的利润,这使他在第一个风险评估因素中评分为6。

  • A和相关实体(配偶和A企业)对从合伙企业获得的700,000收入缴纳 26.09% 的有效税,这使他在第二个风险评估因素中得分为4。

  • 在考虑了A在公司承担的职责、责任、风险和角色后,确定类似角色的商业报酬为 250,000澳币。这使得A的报酬占其服务的商业基准的百分比低于 70%($147,000 / $250,000 × 100%)其风险评估因素3评分为6

结论:三项风险因素评估总分为16,属于高风险。



风险对策

ATO针对IPP利润分配存在的不同风险程度,设置了如下的应对策略:

结合上面的两个案例:

案例一:属于低风险,可以按照PCG合规指南进行利润分配,除非后续您的利润分配发生变化,导致风险增加,可能会引发ATO的后续审查;

案例二:属于高风险,ATO可能会对您的利润分配进行事实核查。如果您无法提供证据来支持您的利润分配合规,ATO会采取进一步的行动来确保您的安排合规。可以通过调整利润分配,或提供相关证明证实该分配符合商业规定等;


通过公司、信托和其他业务结构从事商业活动本身不会引起避税问题,然而,由于这些商业结构的使用可以为IPP提供重新分配收入的机会。当业务涉及提供服务时,我们将关注个人收到的报酬是否被人为降低,而关联实体受益无法证明该安排是否合理时。

我们建议若您从事此类商业活动,或者正在考虑您的商业活动如何建立,我们建议您提前规划,寻求专业人士的指导性建议。







免责声明:本文所含的所有信息只是对相关问题的一般性指导。基于所涉及的具体事实,相关法律的适用和影响会有很大的不同。因此,本文所含信息不能用于替代专业会计、税务、法律或其他专业咨询者提供的咨询意见。在做出决定或采取行动前,您应咨询专业服务人士。


Copyright ©2021 AYW Consulting Pty Ltd. All rights reserved.

You are receiving this email because you opted in via our website.


Our mailing address:

PO Box 21193 Little Lonsdale St VIC 8011


Our office address:

Suite 512 235 Queen St Melbourne VIC 3000

17 views0 comments

Comments


bottom of page